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郡县制国家现代化:中央政府如何扩大公共事务治理职能
曹正汉, 钟珮, 聂晶
郡县制国家的传统职能是“管人”,但是在当代,为了适应现代世界,需要加强和完善“管事”的职能。然而,加强“管事”的职能遇到的一大障碍,是“管事”与“管人”通常难以分开,带来管事与管人的冲突。在全国性公共事务上,面对管事与管人的冲突,郡县制国家的一种改革方向,即建立中央统一管理与地方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,既扩大中央政府的治理职能,同时又发挥纵向约束机制的作用,从而能改善全国性公共事务治理。此种中央统一管理与地方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,通常不是中央政府事先设计出来的,而是在改革过程中,经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策略性互动过程,逐渐建立起来的。因此,郡县制国家蕴含着一种潜力,即在公共事务治理上,包括地方公共事务和全国性公共事务,可以引入和发挥“纵向约束机制”的作用,使得国家既保持“管人”的基本体制不变,又能提高治理能力。
关键词: 郡县制, 公共事务治理, 郡县制国家现代化, 纵向约束机制
中国公共事务的集权与分权:与国家治理的关系
曹正汉, 聂晶, 张晓鸣
在中国,公共事务治理是实行中央集权或是地方分权,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治理过程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,即表现出如下特征:第一,一项全国性公共事务,只有当其与国家治理上的“治民”工作能分离开,中央政府才会实行集中管理,所谓垂直管理;反之,如果存在着某些治理环节与国家治理上的“治民”工作不能分离开,那么,中央政府将把这一部分治理环节下放给地方政府管理,而在其余治理环节上实行集中管理,形成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。第二,一项地方性公共事务,只有当其与国家治理上的“治官”工作可分离开,才会由地方政府完全负责,所谓属地管理;反之,如果存在着某些治理环节与国家治理上的“治官”工作不可分离开,那么,中央政府将对这一部分治理环节实行直接控制,而其余治理环节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,形成中央直接控制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。这些特征源于公共事务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冲突,是中央政府为了解决此种冲突所导致的结果。
关键词: 公共事务治理, 国家治理, 中央集权, 地方分权